我会受邀参加《仓单示范法》座谈会

仓单示范法》将出台,动产质押和动产质押监管将更加规范。2021 年 9 月 28 日上午,中国仓储与配送协会受邀参加商务部条约法律司刘 红处长主持的《仓单示范法》座谈会。


金融仓储分会副会长姜松代表中国仓协介绍了存货(仓单)融资的背景和意 义、行业 20 多年的实践经验和教训、10 年来行业标准化工作进展,提出为了“推 动存货(仓单)融资的规范发展,解决司法实践中的问题”,急需制定仓单方面 的法律、法规或管理办法。我会还组织部分会员代表参加了座谈会。 本次会议是应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 UNCITRAL 和国际统一私法协会 UNIDROIT“仓单问题国际示范法联合项目组”的要求,旨在组织国内各方更好地 参与《仓单示范法》制定工作,及时跟踪了解国际立法动态,了解业界实务需求。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郭瑜是《仓单示范法》工作组中国成员,郭教授介绍了《仓 单示范法》的指导思想之一是“主要关注仓单的金融属性”,主要章节条款“总 则和适用范畴;仓单的签发;仓单登记;仓单的转让和其他”的内容,提出《仓 单示范法》在推动我国仓单方面立法的重要意义。刘红处长在总结时表示,商务 部条法司将加强对行业的调研,持续跟进《仓单示范法》项目。 《仓单示范法》 2020 年起,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 UNCITRAL 和国际统一私法协会 UNIDROIT 开展了仓单问题国际示范法联合项目研究,国际统一私法协会设立了 仓单示范法工作组。目前,工作组已召开两次会议,讨论了《仓单示范法》草案 初稿和其他相关文件,预计将于 2023 年将草案提交国际统一私法协会理事会第102 届会议审议。 行业十年来的标准化工作进展 2012 年以来,在商务部、银监会、人民银行、最高法院等部门的指导下, 在世界银行国际金融公司(IFC)的支持下,中国仓储与配送协会会同中国银行 业协会、中国中小企业协会、中国物资储运协会联合做了大量工作: 一、联合 IFC 每年召开“仓储融资与担保品管理国际研讨会”,引进国际成 熟的存货及仓单融资的成功经验与知识体系。在法律制度建设方面,多次邀请联 合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的官员和专家,介绍国际上的立法和司法实践情况; 邀请人大法工委民法室、人大财经委经济室、最高院民二庭以及各大院校共同研 讨我国的法律实践情况,邀请国内的律师法官等,介绍我国司法判例情况; 二、经商务部立项、归口与审核,制订 2 项国家标准《仓单要素与格式规范》 (GB/T 30332-2013),将“仓单”区分为“普通仓单(入库单)”与“可流转 仓单(仓单)”。《担保存货第三方管理规范》(GB/T 31300-2014),将担保 存货管理区分与界定为“监管”与“监控”两种方式,并明确了不同的管理责任。 并与现行法律衔接,明确标注“监管协议”视同“仓储合同”,“监控协议”视 同“委托合同”。并评价了一批标准化的“担保存货管理企业”; 三、组织制订与发布团体标准《全国性可流转仓单体系运营管理规范》及细 分品类实施细则,与青岛市政府联合发起成立仓单信息登记平台--“中仓登数据 服务有限公司”; 四、受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委托,面向仓储行业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 理仓储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受邀参加《最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征求意见 稿)》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