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融资正规化发展的“正规化”

第八届存货融资与担保品管理研讨会专家演讲:世界银行集团 IFC 亚太区金融基础设施技术援助线负责人,赖金昌

从三个方面来解释在中国的环境下,存货融资行业的正规化发展是什么意 思?

第一个方面是指,存货融资要有正确的信贷思想,存货融资不是消费金融, 它属于商业金融的一部分。商业金融中最重要的一个思想是现金转换,存货融资 必须围绕借款企业的经营循环来进行。所谓经营循环是指,从现金到存货,再 到应收款,再到现金的循环。举个例子,假如有一个韩家公司,用一堆在仓库当 中的存货进行融资,那么这一堆存货不能是一个“死”的存货,存货必须能够“动” 起来,一定要在经营循环当中动起来,否则信贷机构是不能够做的。那么信贷机构的回款怎么样回来呢?一般来说,不是由借款人还给信贷机构,一般是由存货 的买家,即下游的买家直接付到信贷机构的指定账户上,这个类似于在应收账款 融资下的大部分情形;也有可能是由存货形成的最终产品的买家来付到账上。信 贷余额是随着担保基础的变动而不断变动的。所谓担保基础,是指合格的存货。 比照最近发生的武汉的黄金案,或者说几年前陕西的黄金案,大家知道,它后边 涉及的是黄金的加工和贸易企业,他们的做法是把黄金存到银行的保险箱里面, 黄金是不动的,所以才会有真和假的问题。在现实的融资当中,一般真和假不是 一个核心的问题,因为只要黄金卖出去,就是真的,所以那些案子出现的背后的 核心问题是信贷思想出了问题,而不是说黄金是真是假的问题。

第二个方面,针对不同风险水平的借款企业的存货融资,有 6 种不同的方法。 对于中高风险的借款企业,可以使用 SMA 和 CMA 的方法,SMA 是指存货监控协议, CMA 是指担保品管理协议。中国仓储与配送协会和中国银行业协会在这方面已经 做了大量的工作,已经有国家标准(GB/T 31300-2014 担保存货第三方管理规 范),也做了不少的宣传和培训工作,但是业内真正明白和理解的市场机构,应 该说没有达到 100%,估计可能也就 50%~60%,所以这方面还有不少工作需要做。 这背后的核心意思是,用存货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要想清楚是哪种信贷方 法,签的是哪种合同,不要乱签合同。

 第三个方面,是希望在现有制度安排的基础上,再加一个更加与国际接轨的 新的制度安排,“全国性可流转仓单体系”。在这个体系下,所有参与的仓库、 仓储公司(或者担保品管理公司)、电子仓单运营平台、商检机构等,都要持牌 或者得到批准,同时必须有产权登记系统。在这个体系下,仓单可以对抗所有的 仓储物上的权利,唯一不能对抗的可能是仓储费。当然中国目前很难出台相应的 立法,目前是由包括中国仓协在内的若干个行业协会,作为一个集体机制来进行 建设。在这个体系下,每一个仓单都有唯一的识别号。在一般的国家,识别号由 政府发放,将来在中国的话,由这个体系来发放。当然对仓库和仓储公司也必须 要有定期的稽核。目前这套体系的建设进展很好,也谢谢青岛市政府提供了相关 的支持。体系基本上已经建成,但是运营方面还要慢慢的抓起来。

存货融资的正规化主要是指上述三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