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储动产质押监管公司实行安全责任承诺制
2018-06-20
自2018年起,众储所有监管项目在监管介入签订三方协议前,都与出质人签订《动产质押监管安全责任承诺书》,《动产质押监管安全责任承诺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监管环境承诺:要求出质人做到,保持仓库内部和外部环境安全。内部整洁,不堆放与质物无关的杂物,杜绝火灾、虫蛀、霉变和盗抢案件发生。不因任何理由干预拆除监管方安装的质押公示标牌;
2、监管条件承诺:积极创造条件,按监管方要求安装(改造)仓库网络监控;
3、质押物变动承诺:保证库存不低于银行核定的最低限额,按监管流程要求向监管人员提供出入库手续,因库存低于最低限额监管人员拒绝出库时给予配合;
4、应急措施承诺:出现危害质押物安全的突发事项时,保证配合监管人员解除危害,对于监管公司依法采取的应对措施予以配合;
5、特别承诺:知悉自三方监管协议签订生效、监管人员进驻起,即为质押物已经交付,监管方已告知相关员工和管理人员,如果私自提取质物即为盗窃或哄抢,要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事实证明,《动产质押监管安全责任承诺书》实施以来,有效地防了止出质人不看协议、恣意做出违背合同的行为,对于提高出质人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守法意识,起到了积极作用,有减少了监管过程中发生矛盾,使监管工作更加处于有利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