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产质押监管融资模式及发展方向


一、动产质押的法律规定:

产质押是指借款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银行占有,将该动产作为银行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将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动产质押有如下特征:

1. 动产质押权是一种担保特权,即质押权的设定须以有效的债权债务的设定为前提,主债权消失,质权即不存在。

2. 质物只能是动产,并且是可转移占有权特定的动产,具有流通性和可转移性。

动产质权人必须占有质物,质权人与出质人不能约定由出质人代为占有质物。

3. 动产质押监管:动产质押监管是出质人或第三人以其合法占有的动产向质权人出质,作为质权人向借款人授信融资的担保,监管人接受质权人的委托,在质押期间按质权人指令对质物进行监管的业务模式。动产质押监管是金融服务的创新型业务模式,是动产融资担保的主要实现

二、动产质押监管融资模式的兴起

1、基于核心企业担保的上下游企业动产质押模式:较大型公司作为核心企业的多个上游供应商或下游经销商向银行申请授信,银行基于核心企业的良好信用,形成了批量的业务,银行要求核心企业对借款人担保,显然这一要求并不容易达成。退一步银行要求借款人用向核心企业供应的产品或者经销的核心企业的产品库存动产做质押,或在出现风险时由核心企业对借款人的质押物进行回购或购买,以归还贷款。在核心企业不愿意签订回购协议时,由于动产质押交付占有的特征,动产质押权利难以实现。在这种情况下,银行委托第三方对质押物进行监管,于是动产质押第三方监管的融资模式就产生了。这也是供应链融资业务的一种风险控制类型。

2、单笔的大宗存货贸易动产质押模式:粮食、钢材、有色金属等大宗商品贸易中,由于库存资金占极大,贸易企业以大宗商品库存为质物向银行申请授信。为了实现法律规定对质押的占有,使质押权利生效,银行委托物流仓储方行使监管义务,保障贷款安全。

3、动产质押监管模式:被授信企业由于固定资产抵押不足,但基于借款方的信用和发展趋势,或为了用新贷款盘活存量不良贷款,银行采取动产质押担保措施,并委托第三方对该质押动产进行监管。

在这种情况下,动产质押监管做为一种新兴的动产融资附加保障模式便应运而生。

三、动产质押监管融资模式的发展现状

1、多样化的动产质押模式的发展:经过几年的试运营,动产质押监管业务已经由供应链批发模式向单笔业务模式发展;由大宗货物质押监管模式向适量库存质押模式开放;由定向型质押物或重点生活生产资料向适销的动产开放。如河南众储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015年到2018年监管的主要质押物商品粮,目前已经发展到农副产品收购、储存、加工产业链上各环节。其他如建材、金属、燃料、电器等,不仅在行业领域横向成长,在不同产业链条上也迅速纵向延伸。

2、动产质押监管金融业务产品趋于成熟:目前,动产质押监管融资模式已经普遍为银行接受或认可,作为一种新型的金融产品已经进入规范的运营状态,大多数银行都制定了自己的动产质押三方监管协议和市场准入标准,动产质押监管金融业务产品趋于成熟。

3、专业的动产质押监管公司的兴起:由于最初质押动产品种单一,第三方动产质押监管是基于物流仓储的便利产生的,但是随着业务的开展,动产质押对于监管方的要求更高,更综合,具有法律知识和监管经验的专业第三方动产质押融资监管公司便产生了。

四、动产质押监管融资模式的发展方向

1、动产质押监管授信常态化:动产质押监管业务将不再是偶然性业务,动产质押担保模式在银行业务授信中,将和信用担保模式、抵押担保模式形成鼎立之势。

2、由供应链批发业务向单笔授信延伸:在几轮的业务实践过后,银行将逐步加大对动产质押监管业务的认可度,从对核心企业的迷信中解放出来,提高单笔的动产质押授信占比。

3、由较大型的企业向小微企业延伸:事实证明动产质押监管对债权有效的保障能力,使银行从基于大型企业抗风险能力强,将动产质押监管作为补充担保措施而给予授信的思想中解放出来,让动产质押监管业务模式自然地从中大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延伸。

4、由贸易型企业向生产型企业延伸:贸易型企业用库存商品作质押,生产型企业用原材料、半成品或在产品作质押,对于业务授信没有风险大小之分,只要质押物易于变现,对债权都具有强大的保障效果。

5、质押物多样化:不管质押物是什么产品,在授信调查过程中,以质押物是不是更容易变现为重要依据。使更多的产品成为质押物,中小微企业更容易用动产质押担保模式取得贷款。

6、动产质押监管由单一的担保功能向担保管理功能延伸:监管的入驻,使银行对借款人的经营活动全程纳入视线。监管协议中,监管方的责任扩大到将企业的部分经营风险、财务风险等纳入影响质押物安全、从而影响债权风险的范围。

五、动产质押第三方监管公司

1、物流类监管公司:仓储物流类监管公司,主要依托仓储和运输过程的管理能力对质押物进行监管。

2、担保存货管理类专业动产质押监管公司:担保存货管理类动产质押第三方监管公司,主要依托其自身的法律知识,管理经验对质押物进行监管。

3、物流类监管公司和担保存货管理类专业动产质押监管公司的业务优势:依据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的原则,二者各有优势。物流类公司由于有自己的固定仓库和运输团队,对于货物流动频繁的贸易类货物更有优势;担保存货管理类专业动产质押监管公司对于生产型企业或自有仓库储存就地监管的质押动产更有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