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产质押监管事前介入调查需要查什么?
2024-03-21 15:14
银行在作动产质押监管借款前,对于出质人都会进行全面的调查。动产质押监管融资的监管人事前调查不仅是为了保障银行的债权,更是维护监管人自身的利益。监管人至少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调查:一查质押储存的环境;二查质押监管是否具备条件;三查质押物权属是否明晰;四查是否有其他潜在风险。
序号 | 核查问题 | 出质人说明 | 核查结果 |
1 | 仓库产权情况,是否具备出租条件 | ||
1 | 监管仓库位置具体 及监管环境 | ||
2 | 监管仓库容量是多少 | ||
3 | 目前质押物库存是多少 | ||
4 | 仓库内外是否有监控 | ||
5 | 现有监控可否转网 | ||
6 | 无监控时,是否同意安装监控 | ||
7 | 是否具备双方加锁条件 | ||
8 | 监管员吃住能否解决 | ||
9 | 是否同意以现有库存质押取得贷款 | ||
10 | 拟定质押物权属是否明晰 | ||
11 | 拟定质押物是否设定或部分设定过质押 | ||
12 |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
核查人员:质权人: 出质人: 监管人:
以上问题由出质人说明,质权人、监管人与共同核查。本核查表作为项目能否满足监管条件的依据。本核查表核定的库存数量可作为设定质押物数量的参考。但实际数量应以监管方进场后核定的数量为准。
出质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