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出台金融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安徽:鼓励商业银行将农产品仓单金融服务纳入支持范围 支持乡村
产业振兴
3 月 24 日,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联合省委金融办、安徽金融监管局、
安徽证监局、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发布《金
融支持“乡村产业振兴共同发展计划”实施方案》,计划在未来五年,
力争全省涉农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在探索农业供应链金融服务方式方面,推动供应链金融评价创新,从“主体信用”向“数据信用”拓展,开发“脱核”、信用等产业链金融产品,尤其是将农产品应收账款、仓单、订单融资、物流金融服务等长期难以突破的短板纳入支持范围。
上海:对参与制(修)订标准的起草企业 最高奖励 30 万元
3 月 27 日,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投资促进办公室共同印发《普陀区促进质量提升实施意见》,其中关于标准参与层面的奖补机制提出:对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第一起草企业、机构分别给予扶持最高不超过 30 万元、20 万元、10 万元、5 万元,第二至第十起草企业、机构,分别按对应标准支持的 50%执行。充分发挥质量、品牌、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工作保障和推动作用,提升区域企业发展能级和核心竞争力,助力区域高质量发展。
山西:开展生物活体抵质押贷款 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3 月 14 日,中共山西省委 山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其中在创新乡村振兴投 融资机制方面。提出引导金融机构依托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积极开展生物活体、农业设施等抵质押贷款业务。并提出持续优化乡村产业平台。依托资源禀赋,立足产业基础,优化产业布局,打造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鼓励各地实践探索和改革创新,引导各方力量支持参与乡村振兴。
厦门:引导商业金融机构创新仓单质押融资 提升营商环境竞争力
3 月 9 日,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厦门市聚焦经营主体
关切着力提升营商环境竞争力行动方案》,从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 4 个方面,提出 19 条行动举措,进一步对标国内外先进水平,聚焦经营主体关切,持续优化产业生态环境,助力厦门市产业项目攻坚行动。在增强区域性金融中心辐射功能方面。提出大力发展供应链金融,引导各类商业金融机构根据物流企业融资特点创新应收账款质押、仓单质押等融资产品,以国际化营商环境聚商联商。
湖北:推动金融机构创新仓单质押、动物活体融资等金融服务保障创业支撑
2月5日,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大规模推进楚商回乡和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工作方案》,其中关于加大要素保障做实创业支撑方面,提出加强与金融机构对接,推动金融机构创新各类应收款、预付款、仓单质押、动物活体融资等供应链金融服务,扩大产权抵押融资范围,提升授信转化率,推进创业担保贷款、金融保险产业增量扩面、增品提标。
湖北:创新中小企业融资模式 推进特色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
4月1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湖北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2025-2027 年)》。在强化政策支持层面提 出。推动落实“一链一策一批”融资促进行动,系统梳理集群产业链图谱或链企名单,开展常态化融资对接服务。引导各类产业基金参与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建设,通过股权投资、风险投资等方式对集群优势企业和重大项目给予支持。创新中小企业融资模式,探索开展商业价值信用贷款改革试点。鼓励金融机构为特色产业集群设计针对性、差异性融资计划,提高综合授信额度。提升中小企业专业化、特色化、集群化发展水平,推动特色产业集群提质扩量、县域冠军产业提档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