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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产融资监管公司监管项目的公告和公示
来源: | 作者:第三方动产监管 | 发布时间: 2019-09-10 | 46 次浏览 | 分享到:

出质人义务告知以书页信函形式明确以下关键内容:确保出质人完全理解合同条款且无歧义,重点强调合同核心事项;详细说明质押监管流程及出质人需配合的环节;明确预警处理机制;界定出入库虚假操作的责任归属;阐明强行出库的法律性质;规定违约后质押物的处置方式。质押物的交付与公示遵循交付生效原则,所有操作需符合法定交付形式,监管启动后即刻完成公示程序。流转仓质押物实行封闭管理,确保全程可控。不动仓监管需特别注意库存核对与安全措施。监管报告及日报表定期提交,保持信息透明。风险预警系统实时监测异常情况,及时触发警报。突发事项按预设预案快速响应,采取有效处置措施。风险资产按约定流程进行清算或变现。项目结束后,监管方向质权人提交全面总结报告,积极收集质权方反馈意见,共同优化风险管控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