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门:鼓励商业银行支持中小企业开展基于存货、仓单的质押 融资业务

为强化供应链金融业务规范,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防范潜在金融风险,4 月 26 日,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金融监管总局、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规范供应链金融业务引导供应链信息服务机构更好服务中小企业融资有关事宜的通知》,自 2025 年 6 月 15 日起施行。鼓励发展多样化的供应链金融模式。鼓励商业银行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支持供应链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开展信用贷款及基于订单、存货、仓单等动产和权利的质押融资业务同时提出完善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管理。商业银行加强对核心企业生产经营、市场销售、存货周转、货款支付等经营状况监控。

原文链接: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监管总局 最高人民法院 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供应链金融业务 引导供应链信息服务机构更好服务中小企业融资有关事宜的通知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505/content_7022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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