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存货融资与担保品管理研讨会在线召开

编者: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推动物流产业的数字化,研讨数字化的存货(仓

单)融资服务体系建设措施,促进我国实体经济的高质量发展,中国仓储与配送协会(CAWD)、

中国银行业协会(CBA)、世界银行集团国际金融公司(IFC)、APEC 工商理事会(ABAC)/亚太

金融论坛(APFF)联合主办的第八届存货融资与担保品管理 研讨会暨青岛自贸片区航贸金发展创新周于 2021 年 1 月 11-15 日在线召开,来自国内外 40 余位专家、学者、企业家围绕“存货资产数字化”、“存货(仓单)法律与规制建设”、“支 持性服务”和“自贸区发展”阐述了各自的研究成果或观点,近 10 万人次观看了本此研讨 会。

存货质押融资监管第三方管理公司河南众储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中国仓储与配送协会会员单位、担保存货管理资质企业应邀参加。

 

中国仓储与配送协会会长沈绍基在存货融资与担保品管理研讨会上的致辞

首先,我谨代表中国仓储与配送协会,热烈欢迎大家在线参加第八届存货融

资与担保品管理国际研讨会,并对长期以来与我们中国仓协联合举办存货融资和

担保品管理国际研讨会的世界银行国际金融公司(IFC)、中国银行业协会、APAC

工商理事会表示衷心地感谢,对长期以来指导与支持我们工作的全国人大法工委、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商务部表示诚挚地谢意。

我要特别感谢青岛市人民政府、山东自贸试验区青岛片区、新华网、中国中小企

业协会、中国物资储运协会、中国建设银行、全国棉花交易市场、中国检验认证

集团检验有限公司、南储仓储管理公司等、对本次会议和全国性可流转仓单体系

项目的支持!

本届大会的主旨是,以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创新驱动

发展战略,推动物流产业的数字化,研讨数字化的存货(仓单)融资服务体系建

设措施,促进我国实体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下面,我就存货(仓单)融资服务体系建设的情况与措施谈 3 点看法及建议。

一、对于建立健全存货(仓单)融资服务体系的必要性、紧迫性与建设路径,

全社会已经取得共识。2013 年以来,中国仓储与配送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在

世界银行国际金融公司的支持下,已经连续召开八届存货融资与担保品管理国际

研讨会,通过研讨,社会各界对于当年的“上海钢贸案”与“青岛有色金融案”

发生的背景与深层次原因有了全面深刻的认识,通过引进与借鉴国际上通行的存

货(仓单)融资的知识体系,社会各界对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有效措施、存货

(仓单)作为担保品的作用与意义、完善相关政策法规与标准体系的必要性,逐

步取得广泛共识。

二、基于国家现行法律、政策与标准,应当同步、全面推动“三方协议”下

的存货(仓单)融资与全国性可流转仓单融资服务体系建设。《合同法》《物权

法》与《民法典》为存货(仓单)担保融资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国务院也明

确要求“支持企业以应收帐款、仓单和存货质押等进行融资”。按照国际通行的

惯例,存货(仓单)融资有“三方协议”与全国性可流转仓单两种主要模式。国

家标准委已经先后颁布了《仓单要素与格式规范》《担保存货三方管理规范》两

项国家标准,中国仓储与配送协会、中国中小企业协会、中国物资储运协会也于

近日联合发布团体标准《全国性可流转仓单体系运营管理规范》,这几项标准为

规范开展两种模式下的存货(仓单)融资提供了基本的规则与流程。我们希望广

大仓储物流企业、商品生产流通企业与相关金融机构,以现行法规政策为依据,

贯彻落实相关标准,逐步恢复与坚定存货(仓单)融资的信心,推动两种模式下

的存货(仓单)融资的规范、持续发展。

三、建议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指导与支持相关行业组织,创建跨行业自律机制,

推动存货(仓单)融资服务体系建设。中国人民银行等 8 部门最近印发《关于规

范发展供应链金融支持供应链产业链稳定循环和优化升级的意见》[银发(2020)

226 号],明确提出了“及时核验存货、仓单、订单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的要求。

相关行业组织推动建设的全国性可流转仓单体系,对于规范仓单出具人与持有人

的行为、通过物联网与区块链等技术对存货与仓单实施在线监控与存证,可以发

挥良好的保障作用。鉴于存货(仓单)融资对发展实体经济的积极作用与敏感性、

政策性,也鉴于全国性可流转仓单体系建设是一项全新的、艰巨的、长期的系统

工程,我们强烈呼吁与建议,国家相关主管部门加强具体政策指导,支持跨行业

自律机制的创新建设,通过政府、协会与企业的共同努力,逐步建立健全我国存

货(仓单)融资的服务与监控体系,促进我国实体企业良性发展。

 

 

中国银行业协会第一副秘书长杨洸在存货融资与担保品管理研讨会上的致辞

今天,中国银行业协会与中国仓储与配送协会、世界银行集团国际金融公司、

APEC 工商理事会共同主办的“第八届存货融资和担保品管理研讨会” 采用线上

方式召开。我谨代表中国银行业协会对与会的相关政府部门、金融机构、企业的

领导、专家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近年来动产融资业务呈现快速发展趋势,有力地支持了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

企业的发展,也推进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创新。长期以来,中银协与中仓协

两家协会一直在推进国内存货融资业务的发展方面共同努力:我们连续七年召开

了担保品管理的国际研讨会并取得了良好的成果。我们与有关行业协会组织起草

了《仓单要素与格式规范》(GB/T30332-2013)《担保存货第三方管理规范》

(GB/T31300-2014)两项国家标准。研究制定了担保存货监管(CMA)和担保存

货监控(SMA)两种模式合同示范文本等。

本次会议以“物流、科技、贸易、金融协同发展”为主题,将围绕“全国可

流转仓单体系建设”“存货资产数字化”“存货(仓单)融资中的法律与规制改

革”等专题进行交流研讨。这些专题的研究将对进一步扩大存货担保融资业务规

模、保障银行业存货融资业务安全、推进我国存货融资和担保品管理的健康发展

有着积极的意义。做好担保存货管理和风险防范,促进经济新常态下存货融资业

务的有序发展,服务实体经济,为中小企业排忧解难是银行业面临的一项重要任

务。在此,我提三点想法:

一、及时掌握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调整变化,推动动产融资相关业务稳健发

为帮助银行业协会会员单位理解与把握国家政策导向,强化动产融资等相关

业务的管理工作。我们要着力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指导会员单位充分了解掌握动

产融资相关法律法规调整以及政策新动态,把握市场发展趋势。今年 1 月 1 日施

行的《民法典》明确规定国家建立统一的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制度。2020 年 12

月 14 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对动产和权利担保

在全国实行统一登记。目前最高人民法院正在制定有关动产包括仓单质押融资相

关的司法解释。我们要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及时修订完善相关业务制度,做好合

同文本修订等工作,同时也要研究如何做好与央行登记系统对接的技术准备工作。

二是推进《担保存货第三方管理规范》国家标准的贯彻实施,要求会员单位及担

保品管理公司充分理解与熟练运用标准。在开展相关业务时,会员单位要做好对

担保存货管理企业的调查、选择、管控工作;结合《民法典》的颁行和相关政策

的变化,建议适时组织有关单位修订完善相关国家标准。三是与中仓协共同完善

“存货监控协议(SMA)”和“存货监管协议(CMA)”示范文本,强化相关融资

风险的管控工作,积极化解实际操作中涉及的法律风险,共同推进存货融资市场

长足稳健发展。

二、聚焦普惠金融,促进动产融资业务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推动

普惠金融持续发力,着力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新冠疫情发生

后,又出台了多项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复工复产和持续健康发展,为中小企业生

产经营提供更多保障。

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相关政策,发挥存货融资和担保品管理

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缓解企业流动资金需求压力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一方面

要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对接中小企业通过“存货”“仓单”等动产质押担保的融资

业务需求,积极开展业务创新,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众所周知,中小企业的担

保物十分有限,78%左右的资产表现为应收账款、存货、设备、产权凭证等动产,

因此,大力发展动产融资业务能够有效缓解我国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让更多

金融活水流向中小企业,助力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另一方面要鼓励有条件机构在

发展存货融资业务中,充分运用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金融科技手段,积极探索、参

与“全国性可流转仓单体系”机制建设工作,更好的保障仓单的真实性、唯一性

与可兑现性,实现货物、仓单及现金三者之间的交易便捷。

三、发挥行业协会平台作用,促进动产融资业务规范发展

中国银行业协会作为行业自律组织,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

认真履行自律、维权、协调、服务的四大基本职能,为会员单位开展多方面、多

层次的服务。我们将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平台作用,进一步引导银行业金融机动产

融资业务的规范发展。一是积极组织会员单位学习并掌握《民法典》和相关法律

法规、政策,梳理现阶段法律问题,积极适应法律法规和政策调整变化,规范开

展业务;二是督促会员单位完善业务操作流程和内部控制,防范操作风险,不断

强化合规意识;三是要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提示会员单位甄别对外合作机构、加

强外部合作管理、规范业务合作流程,切实防范声誉风险。

女士们、先生们,今天,相关行业、机构、企业的专家学者齐聚一堂,共同

为存货融资和担保品管理业务发展献计献策。相信本次大会一定能够对推进存货

融资业务发展,提升存货融资风险管理水平起到积极的作用。

 

 

APEC 亚太金融论坛(APFF)总协调人 Julius Caesar Parrenas 在存货融资与担保品管理研讨会上的致辞

APFF 是一个致力于推动公共和私营部门以及多边机构合作的平台,它是根

据 APEC 工商咨询理事会的倡议,由 APEC 财长会议批准设立的。APFF 的宗旨是

协助各国政府落实 APEC 财长会议的工作计划,包括关于亚太地区金融市场发展

和一体化的十年计划,这一工作方案中的多项内容都是由商业部门提议的,其中

包括制定法律、政策、监管和规制框架,以改善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使其更有效

地参与贸易和供应链。仓储融资和担保品管理是整个动产融资生态系统的重要组

成部分,能助力所有企业更加广泛地参与贸易活动。为此在过去几年中,APFF

一直与 IFC、中国仓储与配送协会和中国银行业协会合作,共同举办相关主题的

研讨会,以帮助中国政府和相关行业明确政策改革和行动方向,以改善动产融资

的生态系统。

因此,我们非常高兴地看到,中国在启动和实施改革方面不断取得重大进展。

特别是,仓单信息登记平台在本届研讨会期间揭牌,我们也很高兴看到,各行业

协会将与青岛政府和自贸区签订合作协议,这些进展已经远远超越了千里之行的

第一步。但是要建立高度发达的动产金融政策和市场生态系统,要做的工作还很

多。特别是在这个特殊时期,我们还面临疫情带来的影响和威胁。金融数字化,

尤其是供应链金融的数字化建设变得更为重要和迫切。我们的许多法律法规和业

务实践需要更新,以实现和推动包括金融在内的业务活动的数字化和自动化。

更大的挑战还在前面,不仅对中国,而且对占全球贸易总量一半,占全球

GDP 总量近 2/3 的整个亚太区都是如此。这个挑战就是,如何协调法律和政策改

革,避免亚太地区被分割成数字孤岛,无法进行数字化互动。改革应当支持和促

进跨境数字交易,希望未来几天的讨论能帮助我们明确发展道路和下一步工作。


 

发展存货(仓单)融资可以有效缓解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

中国中小企业协会会长李子彬

非常高兴出席第八届存货融资与担保品管理研讨会。首先我代表中国中小企

业协会对本次研讨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

目前,发达国家动产融资已经很普遍,信贷市场发达的国家,动产融资是中

小微企业的主要融资方式,约有 60%-70%的企业贷款都是或部份用动产作为担保

品来发放。而发展中国家包括印度、印尼、墨西哥、越南等都在发展动产融资。

动产融资使得融资更易获得,同时,也有利于提高金融稳定性,降低不良率。相

比发达国家,我国动产融资发展仍然相对滞后。2016 年 1 月,我给李克强总理

写信,请求加快发展应收账款质押贷款融资,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总理将这

封信批转给中国人民银行及工信部等八个部门研究。从 2016 年至 2020 年,五年

时间,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总规模已经超过 10 万亿元,成效十分显著。

中小微企业量大面广,普遍存在信用等级低,抗风险能力差的问题,传统的

发行股票、债券和不动产抵押贷款对中小微企业都不适用,不能解决中小微企业

的融资难题。中小微企业多为轻资产,基本没有不动产,只有极少数能够通过不

动产抵押获得贷款。但是中小微企业都有包括应收账款、存货、保证金、各类收

费权、知识产权、设备等在内的各种动产。因此,相较传统融资方式,动产融资

与中小微企业特性更契合。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全球爆发,世界经济持续低迷,

中小企业生存压力加大,加快推进动产融资迫在眉睫。

2020 年 4 月,我给克强总理又写了一封信,提出应当加快发展包括存货仓

单融资在内的动产融资,支持中小企业复工复产的建议,重点强调要加大相关部

门政策支持,制定行动计划,并尽快落实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建立全国性电子仓

单融资体系。目前,我国还没有制订《仓单法》,中国仓储与配送协会正在牵头

建立全国性可流转仓单体系,使中小企业能够随时“交单借款”。总理将报告批

示给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工信部等部门研究。

2020 年底,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 2021 年 1 月 1 日

起,对动产和权利担保在全国实行统一登记,这有助于金融机构全面掌握企业动

产和相关权利信息,提升给企业担保融资的意愿。

今天,中国中小企业协会与中国仓储与配送协会、中国物资储运协会联合发

布团体标准《全国性可流转仓单体系运营管理规范》,共同牵头设立“中仓登数

据服务有限公司”,这标志着相关工作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希望中小企业以

现行法规政策为依据,贯彻落实相关标准,规范利用存货(仓单)融资这个模式

解决企业自身的融资问题。